分享好友 橡机资讯首页 橡机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国内首个汽车主动安全强制要求出台

2014-12-08 13:115190
中国橡胶机械网 众所周知,配装主动安全装置可大幅提升汽车安全性能。近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提高小微型面包车(以下简称“微面”)安全技术性能和主动安全装置等提出明确要求。《通知》要求,自2015年7月1日起,“微面”应全部配装防抱死制动系统(ABS),严格限定准乘人数(含驾驶人)不得超过7人。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监管,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生产质量监督检查,对违规生产的车辆生产企业,将依照《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国内首个主动安全强制要求

据了解,上述《通知》强制要求配装的ABS系统,在大部分制动情况下,能提高车辆稳定性以及制动性能,避免车轮抱死。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汽车安全技术研究所所长朱西产解释道,“ABS装置属于主动安全领域,配装后的制动效果提升明显,在美国生产销售的N1类、M1类的车型上,该配置已经属于强制安装的范畴。”

目前,国内市场上的乘用车型中,轿车ABS的配装率已经很高。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时,我国轿车ABS配装率就已达到90%,但在“微面”上,却鲜有此类配置。朱西产说:“加装ABS系统难度并不大,但是在没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企业加装ABS导致成本上升,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产品的市场反应,从而造成了与轿车配装率的很大差距。”

而在《通知》出台之前,国内还没有对主动安全装置的配装进行过强制要求。朱西产指出,此次对“微面”主动安全装置强制要求的提出,在国内尚属首次,也是国内首个主动安全装置强制要求。

■强制要求从最必要的点切入

然而,国内首个主动安全强制要求登陆“微面”并不令人意外,朱西产指出,“基于目前存在的问题,这次强制要求正是从最必要的这个‘点’切入进去的。”

公安部统计数字显示,目前,我国“微面”满负荷甚至超负荷使用现象突出,客货混装、超员等违法行为较多,“病车”上路引发的交通事故多发。

据统计,2013年全国涉及“微面”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58起,共造成驾乘人员338人死亡,交通事故死伤比高达2.6:1,是其他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死伤比的2倍,是一般交通事故死伤比的10倍。其中,“微面”车身结构强度不足、制动性能差、侧倾稳定性低、安全配置不全等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加重事故伤亡的重要原因。

朱西产解释,“微面”从车型结构上属于半承载车身,并且轴距偏长,具有重心高的特点,“如果没有ABS系统,后轮制动力很难发挥,强制要求很有必要。”

■配装率提升取决于执行力度

《通知》的提出,不仅对提高“微面”ABS系统配装提出强制要求。而且,在“微面”满载状态下侧倾稳定角最大侧倾稳定角应不小于28°、比功率应不小于21kW/t(比功率是指发动机净功率与车辆最大总质量之比)、禁止使用155mm及以下规格的轮胎、长度≤4500mm、宽度≤1680mm,鼓励提高车身宽高比、提高车身强度,强化车身顶部抗压试验考核指标,按照GB26134-2010《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标准试验时,施加载荷应提高至车辆整备质量的3倍等方面均提出了要求。

朱西产表示,强制性要求的效果还要靠执行力度。《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新申报《公告》的“微面”产品应符合上述要求;自2015年7月1日起,新生产的“微面”应符合除提高车身强度外的上述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公告》内的“微面”应符合上述全部要求。

在执行力上,工信部要求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一致性监管,督促车辆生产企业提高“微面”产品安全技术水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在生产和注册登记环节开展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对“微面”,重点检查上述安全装置的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对于不能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照《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表示,在办理“微面”注册登记业务时,严格进行车辆查验,对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与《公告》数据不一致的,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违规车型和生产企业信息,将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上报公安部,与工信部一同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