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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2015-02-11 6750
核心提示:橡胶机械网 近日,保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并将于今年5月在全国展开试点,再根据试点情况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商业车险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市场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意见》的提出标志着备受瞩目的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正式启动。
中国橡胶机械网 近日,保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并将于今年5月在全国展开试点,再根据试点情况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商业车险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市场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意见》的提出标志着备受瞩目的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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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中国保险行业协也于近日正式就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及配套单证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此轮征言截止日期为3月5日。

险企自主权提升

此番颁布的《意见》明确了建立健全条款形成机制和费率形成机制两大核心任务,提出了“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体,创新型条款为补充”和“建立行业基准纯风险保费的形成、调整机制,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费率厘定自主权”的基本思路。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市场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激发财产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与动力,引导财产保险公司在商业车险品牌、管理、渠道、价格、服务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差异化的市场竞争。“这意味着未来险企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条件制定灵活多样的保险条款。这无论是对保险公司自身的经营,还是消费者的保费支出,都有良好作用,显然意在打破此前存在的商业车险费率畸高现象。”人保财险工作人员分析。

数据显示,我国商业车险整体利润水平仅为4%。根据国际惯例,商业车险行业的利润水平为10%-15%,这也是推动车险改革的重要原因。据记者了解,现行的商业车险,是2006年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于2007年启用,分a、b、c三款。以三大保险公司为例,其中人保为a款,平安为b款,太平洋为c款。这三种条款除了在细微的责任上和文字表述上略有不同外,其实在保障范围、费率结构、费率水平和费率调节系数基本一致,所以险企自行操作的灵活性较低,服务也趋于同质化,对消费者影响不大。

业内人士认为,常规情况下,为了竞争的需求,一般费率会下降。因此,在车险费改的初期,企业有可能会为了抢占客户,降低费率,带来短期的阵痛。

根据保监会的安排,春节后将印发具体的车险改革试点方案。试点范围包括黑龙江、山东、重庆、广西、陕西以及青岛6省市,预计今年5月正式启动试点,再根据试点情况推向全国。

依据车型定价

记者发现,和以往相比,此次车险费改最大的变化是在以新车购置价、车龄、座位数等因素为核心的现有车险定价模式基础上,实施国际上通行的车型定价模式,明确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在发生全部损失时,按照保险金额为基准计算赔付;发生部分损失,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此前,机动车保费一般需要直接参照新车购入价格,同样是100万元的车型理赔金额几乎相同;然而其实各品牌零部件售价及维修价格相差巨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协会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有的机动车辆,全车换零部件的总价格,可以买10多辆同样的新车。一些车辆零部件价格畸高,不仅让车主的保养成本居高不下,也让保险公司在车险理赔方面觉得不公平。

而一旦这样的车辆出现全损,险企只能按照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格理赔,由此形成“高保低赔”和“无责不赔”的行业现状,受损的最终只是消费者。据悉,保监会已经组织制定了一套车型标准数据库,作为不同车型投保的参照标准。

另外,中保协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险企可以在参考基准纯风险保费的基础上,可以自主决定附加费用。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可能针对消费者驾驶行为、违规记录、车辆零配件价格、维修成本等多种因素在市场规定费率之内自主确定车险价格浮动。“车险定价加入这些因素,也可以反过来有效地纠正车主的不良驾驶习惯。如果在投保后驾驶习惯变好,不出意外,第二年的保费也会相应降低。而违章越多的车子,保险费用将明显提升。”上述员工称。

或加剧行业分化

与现行条例相比,此次条款据将现行的38个附加险整合为11个附加险,其中5个附加险承保风险被并入主险保险责任,包括教练车特约、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法律费用及租车人人车失踪附加险;删除了23个对消费者实际风险保障意义不大或属于部分保险人提供的增值服务的附加险,例如附加更换轮胎服务、附加送油、充电服务、附加拖车服务等;同时新增了“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附加险。

对于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争议较大的“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15项内容,新条款进行了删减,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险保障范围。

业内人士指出,即将到来的改革将改写险企的竞争格局。那些数据信息量大、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公司必然具有竞争优势,而那些创新能力强或专业化经营的公司可能实现弯道超车,也可能有保险公司因经营不善而退出车险市场,商业车险改革将引导保险公司转变竞争模式,将单一的高手续费、高费用竞争转变为以质优价廉为目标的高水平竞争,引导保险公司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发展道路。

车险市场乱象多盈利难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销售量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截至2013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25亿辆,汽车保有量达到1.37亿辆。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带动了车险业务快速发展。

但现实是,国内49家经营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公布2013年的年报显示,除了人保、平安、太保3家上市险企实现承保获利外,其余46家上市财险公司的车险承保全部宣告亏损。不仅中资公司有着亏损,获得了交强险经营牌照的外资险企如利宝、美亚、三星等也亏损了从数千万元到上亿元不等。即使是盈利的3家险企,利润同比也出现了大幅度下滑,太保的车险承保利润降幅甚至达到了90.5%。

业内人士指出,车险行业亏损主要是由于人伤赔付标准、车辆零件成本、车辆维修的工时价格等大幅提升,加上近年来车险市场居高不下的赔付率,拉高了车险业务的综合成本率。另一方面,险企之间的竞争也是重要原因,各个险企为抢夺市场,进行恶性竞争,付给车商的佣金一路飙升,致使成本升高,利润大幅下滑。

一直以来,汽车经销商是险企最主要的销售渠道,谁占领了这个渠道,谁就抢得了先机。销售渠道的不择手段开启了车险易买难赔的序幕。车险在进入到销售渠道后,“销售人员在给客户推荐保险时,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随机性很强。”业内人士表示,险企为汽车承销商返还的实惠以及与销售人员的个人关系都会直接影响保单成交量。而推销人员并不关心保险后续服务问题,消费者签字付钱,对他们来说,生意也就结束了,至于后续理赔,服务事宜,等“出事”了再说。险企与汽车销售之间的“交易”就是这样建立在对保单量的追求上的。

与此同时,险企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激励”员工从理赔的各个环节对消费者进行“压价”。一位险企销售人员表示,汽车估损师愿意压低定损金额,一方面是为了维护保险企业赚钱,间接保证自身利益;另一方面是,一旦理赔人员谈的价格过高,将自己承担责任,而如果压低定损金额,则将会获得差价的一定比例作为奖励。纵观整个车险行业,从企业到销售人员,中间的每一个环节都没有为投保人考虑,而是将投保的消费者作为压榨对象。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商业车险改革。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把握好各项政策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重点,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做到改革措施稳步推进,政策效应有序释放。未来,随着车险行业的发展,法制的完善,以及消费者自身保护意识的增强,希冀未来车险行业不再是一而再,再而三让消费者诟病,指责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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